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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飞人”乔丹起诉中国乔丹体育侵权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5-08-07 浏览次数:93
“飞人”乔丹起诉中国乔丹体育侵权   城市晚报讯试问,近段时间哪个字眼最上镜?对于这个问题,很多人可能会想到苹果或者林书豪,然而,这仅能算是备选。最终的答案则是“侵权”二字。
  
  从苹果与唯冠就“ipad商标之争”,到林书豪“小宇宙”爆发后的域名及商标争夺战,事件的关键字眼非“侵权”莫属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“侵权”潮非但没有衰退,反而屡见报端。眼下,迈克尔·乔丹起诉中国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乔丹体育)侵犯其姓名权一事,再次引起了业内的关注。
  
  称被侵犯姓名权“飞人”乔丹要起诉
  
  昨日,迈克尔·乔丹(Michael Jordan)将起诉乔丹体育的消息甚嚣尘上。起诉原因依旧没有离开“侵权”,只是内容从商标权换成了姓名权。
  
  作为前NBA巨星,迈克尔·乔丹的名字家喻户晓,并被球迷冠以“飞人”称号,不过远在大洋彼岸的他却通过一段视频“飞”来中国,要起诉乔丹体育。
  
  在自己的官方网站里,乔丹通过一个视频宣布了这个消息。“一个中国体育公司在没有我授权的情况下,用我的中文音译名开展生意。”乔丹在视频中说,“看到有人侵犯我的形象权,我感到很难过,我没有别的选择,唯有告上公堂。”
  
  在诉讼文件中,乔丹声称乔丹体育使用了他的中文通译名,并指出,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,中国媒体就用“乔丹”来指代迈克尔·乔丹。“这个名字以及人们对这个名字的喜爱和辨识度是由我建立的。”
  
  迈克尔·乔丹表示,“你看到美国乔丹品牌(Jordan Brand)的时候,你会直接想到我迈克尔·乔丹。我一直认为我的名声就意味着我的一切,这是我所拥有的东西。所以当有人利用这一点来占便宜的时候,我就必须要站出来保护它。”
  
  中国乔丹商标已取得《商标注册证》
  
  不过,记者随后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,查询到了与事件主人公“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”相关的信息。公告显示,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(首发)于2011年11月25日获通过。
  
  与此同时,记者在该网站上还看到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(申报稿)。其中,乔丹体育特别提及了需要关注的风险要素:发行人商号及主要产品商标“乔丹”与美国前职业篮球球星Michael Jordan的中文音译名“迈克尔·乔丹”相同,发行人的商号及注册商标均不存在侵犯Michael Jordan 的姓名权或其他权利。
  
  此外,招股说明书中还表示,“Jordan”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,并不具有特定性,与美国前职业篮球球星“迈克尔·乔丹”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。而且,公司是乔丹品牌运动服饰所使用的“乔丹”、“QIAODAN”文字商标及对应图形商标的注册商标权人。公司在中国境内的131项注册商标,均已取得《商标注册证》。(记者齐丽/报道)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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