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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正乾:避免贿赂竞争的市场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5-11-12 浏览次数:97
牛正乾:避免贿赂竞争的市场         演讲人: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
  
  今年GSK事件后,随着礼来、辉瑞相继很多的企业被曝光、被调查之后,还有很多国内的医药企业在幸灾乐祸;到了9月11号,正大天晴被曝光的时候,国内很多企业紧张了,这个时间紧张归紧张,还是心理上的。八月份、九月份,很多投资机构,打电话问我的很多:牛总啊,你判断一下这次打击医药商业贿赂会不会像2006年那样?搞得那么严重?
  
  2013年打击商业贿赂与2006年不同
  
  医药行业从2000年到2013年十三年来平均增长,07年以前平均增长30%几,08年到2012年20%几,惟有2006年增长不到15%。2006年严重打击商业贿赂,造成那一年医药行业很难受。8月份的时候很多投资机构,很多医药行业从业者都想会不会出现2006年打击商业贿赂这一种风暴重现?严重影响2013年,乃至于2014年医药行业的情况?当10月份因为葛兰素等事件发生以后,打击贿赂曝光事件慢慢弱化,媒体曝光减少以后,卫计委在十月份成立了打击商业贿赂暗访小组,大家就在想压力很大,会不会打击商业贿赂进一步顺延?一方面由于事件曝光,大家的判断,另一方面公安部、工商总局、药监局,卫计委,国税局,人设部等,大家认为跟打击商业贿赂有关系,右边这些行为跟打击商业贿赂有关系吗?有关系,但是跟启动新一轮打击医药商业贿赂风暴有关系吗?我认为没有关系。
  
  2013年打击医药商业贿赂跟2006年的区别,这个区别很大。2013年是一个偶然孤立事件引发的风暴;2006年是一个整体的部署,当时由最高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等联合20个部门,做的由中纪委起草文件,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打击商业贿赂的文件,这个是区别很大的,背景不同。打击的方式不同。2006年打击贿赂的时候基本上先从医疗机构下手,先抓医院药剂科大夫,然后反过来抓医生,然后接过来争的招标办。2013年目前为止还没有迹象表明对医疗机构打击力度有所加强,打击的都是企业。我们在看企业这一块,打击的都是什么企业,2013年打击的企业,目前被打击,被曝光的,被抓人的一些企业有一个共性,被举报!要么被内部员工举报,离职员工举报,竞争对手举报,媒体举报,基本四类情况。得出一个结论2013年是民有举官才纠;2006年民不举官照纠,这个区别非常大。民有举官才纠,无论2013年、2006年,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事儿,任何时候有举就应该纠,民有举官才纠,和2006年民不告官照纠很大区别。可以说出2013年打击商业贿赂的风暴,跟2006年不一样,意味着我们现在判断了2013年的打击贿赂叫力度有限,影响有限,当然大家还是要明确关注。因为中国的医药市场,特别是处方药市场,应该说法律明文禁止商业贿赂的行为。
  
  避免商业贿赂急需完善市场体系
  
  打击商业贿赂之下,作为医药企业怎么选择?处理好“理”和“法”,我们做事讲究合理合法,中国人还加两个字,合理合法合清。作合理又合法的行为当然是健康的可持续的,如果您的行为都是,那显然你是一个守法的良民。如果很多事儿,中国在很多情况下法律明文禁止,现实普遍存在,那就意味着肯定很多行为是合理但不合法。这个法定的不合理,理是带有法的。理清建设性,修整完善校正不合理的法规,现实中绝大多数企业和个体的自然人很难做到这一点。当然作为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诸多行业组织做了很多事情,每年3月份全国两会期间做的全国医药界、人大界政协委员座谈会,递交的提案、建议等等,应该说在履行一个责任公民的责任。
  
  企业这一块理论上一样的,还有一部分合法但不合理。我把它称为“合法的恶棍”,如果你生产的合格的假药,安全无效的假药,这个就是合法的漏洞,按药典标准怎么检测就是合格的,老百姓怎么吃都是无效的。合法,但不合理,没有底线。还有一部分既不合法又不合理,当然不能做,叫非法的恶魔,目无法、心无天。什么是理?天理、正义、公理,什么是法,王法、规则、法律、规定、意见、办法、政策、守则。更多的企业是合理但不一定完全合法,这个时间就需要我们改善企业生存环境和产业环境,这是我讲的第一点。
  
  不合理的政策是存在的,下阶段最主要的是要建立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市场体系,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,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、公平竞争、消费者自由选择的自主消费。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,凡是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,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,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,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。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里面的原文,为我们国家发改委下一步制定药品价格政策定了基本的原则,指导思想。当然会不会遵守啊?最近大家谈得沸沸扬扬,基准价政策,底价药政策,肯定会出。我有时候正在表扬它,虽然放开得不够,但是还是沿着三中全会精神在朝前走啊,好象总比原来好一点。当然看它最后怎么落地的?医保政策也很多,当然医保政府行使的有效责任,主体责任很重要,现在中国医保政策,政府履行的是有限责任,有限责任通过医保的支付方式等发生改变,按照医保支付价改变价格政策,我们药品营销方式很快会回到九十年代后期。因为有限责任带来的,如果政府履行的是兜底责任,而在改变医保付费机制,由项目改成按病种,按人头,药品医药方式变得和香港、日本、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没有太大差别,有限责任很有可能是我们药品营销方式一下子回到九十年代,基准价可能废掉招标,放开二次议价,招标基本上没有什么价值了,在这种情况下限制医保支付政策会怎么样,医保主体责任,药品在医院里成本。如果医保行使的是有限责任,药品在医院里面仍然可能是医院的利润来源。这是医保支付的一部分发生了变化,支付的方式发生了变化,而没有医保承担的那一块,消费者自付,而消费者自付是绝对弱势群体,无法和医疗机构进行对等谈判,和九十年代后期药品营销规则相似,当然带来的问题可能比那个时期更加严重。
  
  三中全会说法鼓舞人心,做法任重道远,百姓拭目以待,期待三中全会精神能够落地,而不是说中央在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广东在搞领导决定把一个医院给谁就给谁了,把药房托管给谁就给谁了,北京三中全会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,而地方仍然在以权力来配置资源。明显叫跟中央对着干。但是实际经济活动中参与者,包括广大企业自己有时候感觉不到这一点,作为企业自己一方面期待医药健康产业健康,现在叫医药健康产业极不健康。我们期待它能健康起来,但是没有健康,我们应该怎么办?我们企业明天回去就要给员工发工资,所以企业能够做的只能是顺势而为。要过重重的独木桥,转型升级占领制高点也是要做,那么我们转型升级占领制高点,制高点以后才有可能做到合理合法。谢谢大家!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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