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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无陪护护理费医保报销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5-11-21 浏览次数:97
  安徽省人保厅、卫生厅、物价局日前联合颁文,将无陪护护理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。据悉,此次纳入报销的险种包括城镇职工医保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。
  
  据悉,开设无陪护病房,实行无陪护护理,是今年出台的公立医院改革内容之一,也是改善护理服务、提高护理质量的重要方面。安徽省今年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行了无陪护护理。今年7月,经该省物价部门核定,医疗机构可以收取无陪护护理费,核定的一、二、三级护理无陪护护理费分别为每日40元、30元和20元。
  
  安徽省三部门要求,开展无陪护的病区要达到卫生部《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》、《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》和《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》规定的要求,由医疗机构提出申请,经同级物价、人保、卫生部门批准。开展无陪护的病区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和标准,加强管理,不得增加收费,不得扩大项目范围,不得降低收治标准。有关部门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监管,发现违规收费要立即纠正,直至取消收费和报销资格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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